第一节 神学的定义与对象-天主教信理神学-天主教星的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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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神学的定义与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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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义

“神学”(Theology)一词的原义是:“有关天主的探讨”(圣奥斯定天主之城第八章节一节)(注一)。所以神学是有关天主的科学。

二、对象

神学的原质对象(material object)首先是天主,其次是与天主有关系的受造诸物。“在神圣的道理里,一切事物都与天主有关,因为它们或是天主自己,或以天主为其根源与目的(Omnia pertractantur in sacra doctrina sub ratione Dei,vel quia sunt ipse Deus,vel quia habent ordinem ad Deum ut ad principium et finem.)圣多玛斯神学大纲第一部第一题第七款(注二)

讲到神学的体制对象(formal object),先须区分自然神学(natural theology)与超自然神学(supernatural theology)。自然神学由柏拉图所倡导;圣奥斯定赞同梵洛(Varro)的意见,首创“自然神学”(Theologia Naturalis)这个名称,自十九世纪起,又称之为theodicy。自然神学就是运用理智对有关天主的真理的科学探讨,因此可视之为哲学的顶点。超自然神学则是凭藉天主的启示,对有关天主的真理所作的科学探讨。自然神学的体制对象是运用理智通过创造物而认识的天主;超自然神学的体制对象则是凭藉启示,因信仰所认识的天主(天主之城,陆,五;神,壹,一,1之2)。

自然神学与超自然神学不同之处是:(一)在认识的基础上,一为单独运用理智(ratio naturalis),一为利用被信仰所照耀的理智(ratio fide illustrata);(二)在认识的方法上,前者基于创造诸物(ea quae facta sunt),后者基于上主的启示(revelatio divina);(三)以体制对象言,一是作为创造者与主宰的天主(Deus unus,Creator et Dominus),一是三位一体的天主(Deus unus et Trin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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