忏悔圣事包括天主和人两者的行动。人的行动是在圣神引导下的皈依,包括痛悔、告明和补赎;天主的行动就是透过教会的仆人(主教、司铎)治疗忏悔者,即规劝和给予补赎,为罪人祈祷,赦免罪人,并与罪人一起赎罪。
梵二后,《忏悔圣事礼典》重新指示悔罪者的行动:痛悔、告明和补赎的定义:
痛 悔:当然包括以圣言(十诫、山中圣训等)来省察自己的思、言、行为,包括对天主、对自己、近人、家庭、社会及万物的责任和态度。然而,最重要的是划点成 线,把这些行为的一言一行,串连起来,去找出自己生活的方向,看看是否迈向天主,或是慢慢离开天主,又或是被罪恶、世俗和自我所渐渐蚕食,从而痛改前非, 重组自己的生活,使之日益光明,肖似基督。这样,省察和痛悔就不仅指出罪过,也指向与天主、与人、与万物和解的路向。
告 明:借着向天主及教会的仆人(主教、司铎)的告罪交谈、诉心,在天主面前,坦诚地开放自己,认识自己,和承认自己的罪过和处境;而天主也借着他的仆人(主 教、司铎)接待和协助悔罪者,并给予适当的补赎,以获得光照和治疗。妥善告明,不是“倒垃圾”,而是在天主前,面对自己生活的诊断。
补 赎:是彻底悔改皈依,调整生活方向的行动,经与天主的仆人(主教、司铎)交谈后,所订下的行动,包括祈祷、善功和其它积极的行为,为补赎和赔补过错,改善 生活,重整生活的秩序,使之仰赖天主的帮助,忘却过往,重新进入救恩的奥迹,以图将来的发展。故此,补赎富有治疗作用,是协助悔罪者迈向新生活的一步。
至于天主的行动,则借着他的使者和教会的仆人(主教、司铎),不单是光照悔罪者,引发他们悔改,更接待、规劝悔罪者,协助他们认识自己、与天主、与他人和万 物的关系,从而痛改前非,重新厘定生活的方向;同时,主教或司铎也给予悔罪者当做的补赎,并以基督的名义,以可见的方式赦免悔罪者,使悔罪者与天主重订已 毁的盟约。故此,主教、司铎并非赦罪的机器,而是天主的使者、教会的仆人,以接待和宽恕罪人,体现教会作为“修和的使者”。
总括来说:借着和好圣事,圣父接受迷途知返的子女,基督肩负迷失的绵羊回归羊栈,圣神重新圣化被亵渎的殿宇,以作久居;天主的教会也以主的圣宴,为败子的归来而欢庆,使之在主的体血中重新与主、与人和万物共融合一。
不过,领受和好圣事,是与整个基督徒不断皈依及和解的生活连成一体的,即与日常生活中不断祈祷、克己和履行爱德及正义,组成一个相辅相成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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