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诫第五诫)
1945年3月10日
126. 1
“经上说‘不可杀人!’你们觉得这是冒犯了天主,或是伤害了人呢?你们都认为是后者!确定吗?我换个角度再问你们,这是得罪了天主的罪,还是得罪了人呢?你们也许会说:‘这是得罪受害者的罪!’就这个答案你们确实有把握吗?我再问:这仅是杀人罪?杀了人只是犯一条诫命?你们说:犯了一条诫命!难道你们当中,就没有人怀疑这个答案有问题?你们派一个代表大声地回答我,我等着。”耶稣弯下身来抚弄着走近的小女孩,她出神地看着耶稣,忘了啃手中的苹果,是她的母亲为了让她安静而给的。
有个相貌堂堂的长者站了起来,说:“师傅,请听,我是个年老的会堂长,他们要我代表众人发言。我想说:我们是根据正义,根据所受的教育,而且依有关杀人的袭击他人的法律来回答你!你了解我们来这里是为了受教…我们知道你是“智慧”与“真理”。所以,如果我错了,请光照我的昏暗,好让我这老仆佩带着光明返回“君王”那里。也请你同样光照这些群众,他们属于我的会堂,跟随着牧人来畅饮生命之泉。”长者坐下来之前,以最大的敬意向耶稣深深地鞠躬。
“这位父老,你是谁?”
“我是你的仆人,厄玛乌的克罗帕。”
“不是我,是属于那派遣我来者的仆人。因为无论在天上或地上以及每一个人的心中,天父应该独站首位,受到所有受造物的爱戴。而第一位给予天天父这尊荣的,乃是他的圣言(耶稣)。圣言在无玷的祭台上,奉献善人的心,好像司祭在圣所奉献饼一样。听着,克罗帕!就因为你渴慕圣善,你将佩带光明回归天父。”
126. 2
当我们审断案件,必须考虑犯罪的原因,是否预谋,以及他的动机为何?一个人犯了杀人罪,在请求天主宽恕前,他得扪心自问:“我打击了谁,打击了什么?中哪里发生?用什么方法或武器?为什么?如何进行?打击的时间?”
关于“我打击了谁?”
“一个人,我强调的是人!我不考虑他富有或贫贱,他是自由人或是奴隶。对我来说,根本没有奴隶和权贵的区分,人人平等,都是同一个天主所创造的!事实上,在尊威的天主面前,即便是地上最有权势的君王,也只不过是尘埃灰土而已”。
“在天主及我的眼中,只有一种奴隶制度:就是罪恶的奴隶!他成为撒旦的猎物和苦役。在旧约的法律中,有自由人与奴隶的区别;也有被打击后,当天死亡与隔了一、两天才死亡的区别;诸如此类…就连一个孕妇被杀,或者只有她的胎儿死亡都有区别!何以有这些规定,是因为真光还没有到来…现在“真光”已经生活在你们当中,他说‘凡杀人的就是犯罪!’他不但杀了人,同时也冒犯了天主!”
人是什么?人是最高的受造物。天主创造人,是为了让他成为所有受造物的领袖。天主以自己的肖像造了人,给人灵魂,好相似他;由天主完美的思想中,勾勒出人完美的形像{参创一:26-27}。你们观看天空和陆地以及海洋,任何的动物或植物,无论有多么美丽,但能够与人相提并论吗?动物能吃、喝、跑、睡、繁殖、工作、歌唱、飞翔、爬行、攀越,却无法言语。人也能够蹦蹦跳跳,当他跳跃时,会像鸟一样灵巧,游泳像条鱼,爬行像只蜥蜴,攀登像只猴子,歌唱像出谷的黄莺,能够生育繁殖等等。而除此以外,重点是人能说话!
你们别说:“每种动物都有它的语言。”是的牛哞、羊咩、驴叫、飞禽等叽叽喳喳的声音,由创世以来直到世界的终穷,牛、羊、驴的叫声从未改变过,麻雀的啁啾、清晨的云雀、晚间的夜莺也唱着相同的歌声…然而人不但有声音和语言,也有神经系统;大脑在其中枢位置是理解力的所在,除了能接收感官传来的讯息,还能加以思想、分析并将之分门别类。
亚当称狗为朋友,将长满一圈浓密鬃毛,满脸短须的动物,命名为狮子,称那温柔招呼他的小羊羔为绵羊。他给在空中像蝴蝶般飞舞,拥有花样美丽的羽毛,却是蝴蝶所没有的甜蜜歌声的动物,取名为鸟儿…。
日后,亚当世世代代的后裔,由于越来越认识天主创造的万物,或是经由天主将本体的一点迹象(火花,即灵魂,divine spark)赋予他们的{参创一:26,二:8},发明了更多新的名词。人类不但能生儿育女,也能发明工具。有些发时能造福人群,有的祸延子孙——这依据他们的发明是否合乎或是违背了天主的旨意而定——那些制造好东西,造福人群,并与天主同在;同样地,那些制造有害邻人的都相反了天主。天主将为那些受到人类邪恶产物所摧残的子女复仇。
126. 3
“所以,人是天主锺爱的受造物。就算他现在有罪,依然是天主的宝贝!最好的证明便是他派遣了他的圣言,而非天神,也不是总领天使,或是革鲁宾或是色辣芬;而是他自己的圣言,披上血肉之躯,来到人间,为的是拯救人类!“圣言”并不认为那血肉之躯,不配让他受苦及赔补人类的罪恶。由于他本身是至纯洁的精神体,然而为了能代替人类受苦以及赔补人类所犯的罪,他取了血肉之向躯!”{参希十:5-7}
天父对我说:“你要成为人,那“人子”{参达七:13-14}。我曾经所造的人,是一切受造物中最完美的!他原本的宿命是在地上度着一个平安的生活,日后非常安详地寿终正寝,而醒来时能进入天堂最幸福的永恒生命。”
“然而你知道,任何不洁都无法进入我们的天堂,因为在那里有“我——我们”,三位一体的天主宝座!只有圣洁的才能站立在宝座前。我是那自有者(雅威)!我的神性,我们奥秘的本质,只给那些无玷都得以认识。现在,人在亚当内,因着亚当而败坏。你去吧!去洁净人类,这是我所愿意的。从今以后,你将是那‘人子’:那‘首生者’。因为你将是第一位不带原罪的灵魂和以无玷之躯“进入天堂!”那些在地上,在你之前及在你之后的,会藉着你救赎者的圣死而获得生命。只有藉由母腹所生的才能够死,所以我诞生了,我也将会死。”{参哥一:15-20}
“天主锺爱的受造物。现在你们告诉我,如果一个父亲有许多儿女,其中一个是他的最爱,是父亲眼中的瞳仁。然而,若这个宠儿被杀害,他父亲所受的痛苦,会不会比另一个儿子被杀,来得更加剧烈呢?理论上,身为父亲的就不该偏心!但由于人的不完美,在实际情况下,父亲的确会有所偏颇。”
“相反地,为了公义,天主对他所有的儿女一视同仁,因为在众多的受造物中,人类是唯一拥有灵魂,相似他的创造主,天父!这是一个永远不可否认的记号,证明人就是天主的儿女。”{参罗八:29-30}
“如果一个人杀害了某人的儿子,难道他仅是伤害了儿子吗?当然不,他同时也冒犯了父亲…前者是肉体的伤害,后者伤在心里,父子都受到了打击!”
“杀害一个人,只是伤害了当事人吗?不,同时也得罪了天主!前者受伤的是血肉之躯,后者是他的权利被侵犯了…因为生死都掌握在天主手中!杀人就是对人和天主的一种暴行,更僭越了天主的权柄!杀人违反了爱德的诫命。杀人者不天主,且摧毁了他手中的一个作品:一个人。凡杀人者便不爱邻人,因为他夺去了邻人所愿意拥有的生命,就像他自己也希望能拥用生命一样!”
“现在我已经答复你们前两问题了。”
126. 4
“在哪里打击他人呢?”
“人可以在街上打击,也可以在受害者家中偷袭,或者引诱他到自己的屋内行凶…攻击他人重要的器官,造成严重的伤害和剧痛,甚或伤害了孕妇,造成一尸两命的后果!”
“人也可能在街上无意中误杀他人,例如:从人手中脱逃的牲畜撞死路过的人。在这种情况下,并非预谋杀人。”
“然而,有些人故意穿得有模有样,来掩饰他身上暗藏的匕首,进入仇家——有时只因嫉妒对方比自己优越——或者假装尊敬想邀请他到自己家里,当到了家中却割断了他的咽喉,丢入井里…这罪状便是蓄意杀人,充满了残酷和暴力!”
“如果杀害一个孕妇及其腹中的胎儿,天主将追讨两条命的罪债。因为依照天主的诫命,孕育胎儿的母腹是神圣的,胎儿由天父那里得到了灵魂,也同样是神圣的。”
126. 5
“用什么方法或武器打击呢?”
“一个人如果带着锋利的武器外出,却说‘我无意杀人!’这是谎言。当人在怒气填膺的时候,连他的双手,或在地上捡到的一块石头,或是树上折断的树枝,都能成为攻击他人的武器。”
“另一种人冷眼检视匕首或斧头,如果他认为不够锋利,还会再次磨光,然后藏匿于身,一方面不被发现,另一方面容易随时拔出,是有预谋的去到仇家!像这样的人绝不能说‘我没有杀人的倾向’。”
“还有一种人搜集毒草或毒果,做成粉末或饮料,请受害者品尝及饮用…如此,也绝不能说‘我无意杀他’!”
“女人,你们现在听着,你们这些心照不宣,而未受到处罚的杀人犯!你们杀害了许多小生命,因为故意终止胎儿在子宫成长,便是谋杀!也许这是个私生子或是不被期盼的子女,你并不希望他给你带来困扰和身体上的负担以及经济上的压力。如果你不想陷入困境,唯一的途径:就是保持贞洁。你们不可罪上加罪,在淫荡之外,还加上杀人罪。在犯规之外,又加上暴力行为!你以为能瞒得了人,天主就看不见了吗?天主看到一切,并记忆每一件事。你们得牢牢记住!”
126. 6
关于“为什么杀人?”
“啊!实在有太多的原因!例如:因发现通奸而怒火中烧,或发现家中有贼,或发现一个龌龊的家伙,企图强暴你年幼的女儿!或冷血地计划除掉一个危险的证人,或者挡你财路的人,如果你觊觎某人的财富与地位等…这仅是谋财害命的部分原因!如果天主还能宽恕那些在极端痛苦中,精神紊乱之下而杀人者;但他绝不宽恕那些为了权力或为了头角峥嵘而行凶的人。”
“你们的行动坐卧若循规蹈矩,便无须畏惧他人的眼光或闲言闲语。要满足于自己所拥有的,步不会觊觎他人的财富,以免为了占有邻人的东西,而变成杀人犯!”
126. 7
“关于‘如何击杀?’”
“有时候,人无法自我克制,在第一次爆发冲突后,变得不仁不义!因为撒旦把他当作手中投石器的一块石头,将他投入罪恶里。假若这块石头击中了目标后,又重新飞回投石器,一再攻击标靶…对这样的一块石头,你们会怎么说呢?你们一定会说,石头附了魔!人也一样,第一次出击后,在盛怒之下失去了理性,不断地以暴力攻击,这人便与那块石头无异!如果击打是基于正义的理由,在第一次出击之后,怒气应当消退,而理性必须掌权。相反地,真正的杀人凶手,即一个撒旦,在打击后更激发了他的残暴性!这样的凶手无法也不会感受到受害弟兄的可悲,因为他已变成了撒旦,一个“仇恨”的化身!
126. 8
“关于‘何时打击?’”
“当我们愤怒填膺时击杀他人,或者盛怒之后佯装宽恕,其实含恨于心,在等待多年后,去残害对方的儿女,使父亲受到双倍的打击?”
你们已经明白,杀一个人是同时犯了杀人与冒犯天主的双重诫命。因为你僭越了天主的权力,且迫害了邻人!你不但犯下杀人罪,还犯下忿怒的罪、暴行的罪、骄傲的罪、悖逆的罪、亵渎的罪;如果杀人是为了窃取他人的金钱与地位,你更犯下了贪婪之罪。我现在就谈到这晨,改天再详细地向你们解释。另外,谋杀不单只靠武器或毒药,诽谤他人是一种谋害!你们经好好去默想。{参若壹三:15}
126. 9
“我也告诉你,身为一个主人,有心打死仆人,却要他不死在自己手里,这样阴险毒辣的主人,是犯下双倍的罪行。一个奴隶并不是主人的财产,他是属于天主的一个灵魂。谁若对待奴隶不如一只公牛的话,他将永受诅咒。”
耶稣的双眼发出尊威的光芒,他的声音如雷贯耳,群众诧异地看着,因为他的语气原本都很温和。
“愿他受诅咒。在过去的以色列,还没有人虚伪地假装自己是圣人,而旧法律也曾经一度彰显了正义。如今有些人绞尽脑汁利用天主的法律,投机取巧占尽了便宜予以规避!这种乱象在‘新的法律’之下,将不会存在{参罗三:19-20}。但现在的以色列充满了毒蛇的种类,只要符合自身的利益,对他们来说,更改法律是合法的!因此,天主以憎恨和厌恶的目光怒视他们,然而我说:这种情况将有所改变。”
“身为奴仆的倒在田间,或推磨时跌断了骨头,主人却捕风捉影,以莫须有的罪名控告他们,好为自己找借口来满穷凶极恶的虐待狂,打得奴仆遍体鳞伤。他们甚至利用天主的神迹作为把柄,控告及鞭打奴仆{参109.6章}!所以,无论是天主的大能或奴仆的圣善,均无法改变他们邪恶的灵魂!他们就是无法回头改过迁善。”
“因为善不能进入一个充满罪恶的灵魂!天主洞悉一切,且说‘够了’!”
“在世上,有许多加音杀害了许多亚伯尔{参创四:8}!你认为如何?你这恶臭的坟墓,外表刷毛茸茸是粉白,刻上了天主的法律作为装饰,内部却充满了最狡猾、最诡诈的撒旦主义{参玛廿三:27}!你有什么想法?你认为只有亚伯尔是亚当的儿子?难道天主的仁慈仅看待那些自由人吗?他会拒绝那些只能以诚实和血泪奉献给天主的奴隶?绝不!我实在告诉你,每一个义人都是亚伯尔,即使他佩带着脚镣,被你鞭打得满身鲜血死在犁沟里!反之,所有不义的人都是加音!他们奉献给天主的,却是一些沾满了罪恶和血迹的献仪,出于自己的骄傲而非诚实的崇拜!”
“神迹的亵渎者!亵渎义人的人,杀人犯、不虔敬的人!滚!远离我的视线!够了!我说:足够了。我这样说,因为我是那圣言,他传达天主的思想。出去!”
“耶稣站在简陋的讲台上,气势磅礴令人战栗!他的右手指向大门,双眼闪烁着蓝色的光芒,他的声音如雷贯耳似乎在打击当前的罪人!耶稣脚前的小女孩放声大哭奔向母亲。宗徒们惊讶地彼此相视,想知道师傅到底是在骂谁?群众也好奇地四处张望…。”
126. 10
疑云解开了。在屋外的另一端,隐身在一群高大的村民后面,多辣斯出现了。他看起来脸色泛黄更加消瘦,他的大鼻子和突出的下巴显得满面皱纹…多辣斯半瘫痪了,有个仆人搀扶着他。他们虽然一直都在外院的中央,可是并没有人注意到他。
多辣斯鼓起勇气,用咯咯的叫声说:“你在跟我说话?你说的是我吗?”
“就是你,离开我的屋子。”
“我即将离去,但很快会和你算总帐,别急!”
“即将?不,是马上!我曾经告诉过你,西奈山的天主在等着你!”
“也在等你,你这不祥的家伙!你是我生病的原因。让农作物有害的爬虫来到我田地,我们还会见面,到那时是我的喜乐。”
“是的,但你不会希望看见我,因为我将审判你。”
“啊!啊!可咒…”他摸着心口,嘟嘟嚷嚷倒了下去。
“他死了!”多辣斯的仆人大叫:“我家主人死了!默西亚,你是可赞颂的,你为我们报了仇!”
“不是我,是天主,永恒的上主!你们都不要触碰尸体以免沾染不洁,就由他的仆人去处理吧!但你得善待多辣斯的遗体,你们做仆人的应该善良,不要因为他被打击了,由于怨恨而欣喜若狂,免得你们被定罪。愿天主和正义的约纳永远是你们的朋友,而我与他们同样也是你们的朋友。再见!”
“是因为你的意愿,他才死了吗?”伯多禄问。
“不!是天父进到我内…这是一个你不能了解的奥秘。你只该知道打击天主是被禁止的,这就足够了。天主会为自己复仇!”
“那你告诉天父,让所有憎恨你的人都死去呀!”
“闭嘴,你这是什么心态?我是‘仁慈’而不是‘复仇’!”
老会堂长走近耶稣,说:“师傅,你已经回答了我所有的问题,光明已进入我内。愿你永受赞美!请到我的会堂来。请不要拒绝教导我这个老人!”
“我会来,平安去吧!上主与你同在。”
神视在群众逐渐离去中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