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神学家的见证-创世论-天主教星的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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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神学家的见证
     

4.1 传统神学家
  
  往昔神学哲学不分家,面对的大多是偏重哲学性质的问题。论及创世教义的传统神学家首推奥思定及多玛期,现介绍如下:

4 . 1.1 奥思定界分“创造”与“时间”
  
  奥思定(公元 354 - 430 )在 米兰当 教授时,集荣华富贵于一身,但在苦闷时,却自视连乞丐不如,因此领悟人生在世,不是为求现世福乐,却是为求来世永远的福乐,而这福乐就是在于认识造物主,爱慕赞美他。他在《忏悔录》卷一第一章向神呼求:“你是为你而创造了我们,所以除非安息于你,我们的心永不安宁。“
  
  奥思定深希腊大哲学家柏拉图的影响。原来,柏拉图以“善“作为一切存在的归宿,把整个世界放入”观念“之中,而观念之终极则是”善本身“。柏氏的观念论其实就是把感官界和观念界列为存在的二个阶层。一切下层之物都由上层来规定,下层之所以存在都 可上层中找到对应的观念。下层与上层唯一的沟通方法是“分受”,指下层分受上层的存在及美善。不过,奥思定亦有超过柏拉图的地方:“善”观念在柏拉图哲学中没有感情,对每个人的悟性只产生分施,使之存在,而在分施之后,变抛弃他,不予以照顾。而奥思定以“神”取代“善”观念,他却是活生生在人心中活动的神,在人内心帮助人。所以神的本质是:“比人的悟性更高”,“比人的感受更深”,也存在人的最深处。
  
  随着神的本质问题而来的,是神的活动,也就是“创造”问题。由于神与其它存有在之间有“分受”的关系,而存在物之最终基础是神,因此,问及神的活动就等于问及事物的存在问题。奥思定已不承认柏图的永恒物质。那末,关于宇宙存在之问题他尚有两条路可走:一是追随“流出说”走向泛神论的主张;一是追随希伯来的信仰,以万物为神的创造物,走向至上神的信仰。他以为流出说不能解释充满善恶矛盾的世界,故他选择了创造说。
    
  在创造说中,发展问题的关键在于讨论“时间”的问题。他以为创造的发生应在时间之前,即是说,在永恒界内发生。因为创造一开始,时间就存在;而创造的发生不在时间之内。“时间”和“万物“是一体的两面。与这一体相对的就是“永恒”。神在永恒中创造,造了宇宙万物。
  
  神的问题,在奥思定神哲学中,虽是“内心体验”出来的,但是,神的创造、神与世界的关系问题,却是神哲学思考的。既然神不但是高高在上的存在本身,也是在人心内领导心灵的追求,以及止息人的欲求的内存之神,则神与人的关系是“我你“的关系,不是“我它”的关系。这样,奥鐕通过内心体验及神哲学思考,发挥了教父所倡导的“天主自虚无中造化万物”的道理。

4.1 . 2 多玛斯调协信仰与理性
  
  自中古世纪以来,基督徒之能肯定天主的存在,不仅是基督启示的基本真理,也是一项理性真理,实归功于多玛斯(公元 1224 - 1274 )所的倡导的“五路”。这“五路”就是透过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向上和向外求同比异的方法,去证明天主存在的五个宇宙学论证。
  
  这“五路”预先假设,天主的存在虽然不自动被人明白,却可以被人明白,采取的五条向上和向外求同比异方法是:( 1 )天主是第一原动不动者;( 2 )天主是第一非果之因;( 3 )天主是必然存在;( 4 )天主是真善美源;( 5 )天主是智慧之神。
  
  原来,由初世纪至十三世纪,以信仰为基础的基督教义一直是促成西文文化成长及发展的一个主流。但是到了十三世纪初叶,先后因着两位阿拉伯哲学家阿未齐纳( Avicenna )与阿未洛厄斯( Maiminides )的介绍,西文受到亚里士多德以理性为主的科学思想的冲击,顿时感到信仰无法取得协调。面对这个伤脑筋的重大问题,当时的学者分成两大派:第一派可称为“ 保守派”,他们认为宁可使人的理性受白日见鬼,也不愿放弃信仰,因而把亚氏与那些介绍及接受亚氏思想的人都视为罪犯,加以口诛笔伐,甚至欲将他们绳之以法;另一派则可称 “进步派”,他们高呼理性至上,任何不能受理性严格考验或不能提出证据的信仰,都不能予以接受。面对着这针锋相对的两大学派,多玛斯遂把当日圣经传统、亚里士多德哲学新探讨、以及回教与犹太教哲学,综合成一个有系统的整体,使人相信理性与信仰仍有相通的地方。
  
  在证示天主存在的同时,多玛斯亦证示了“天主创造世界”这端信仰。多氏指出,天主既是绝对的和无限的,他在自己内便拥有一切受造物的存在和美善。有限的存在均是从普遍和最初的动因流溢出来,而这流溢方式就称为“创造”。关于这个问题,我们必须注意三点:第一“创造”这名词并非只指及这个或那个个体的存在,而是涉及一切存在体的存在;第二,“创造”是指世界“从无中”造成,离开了造物主便一无存有;第三,“创造”亦同样地并不预设任何材料的已先存在。
  
  明白了上述条件后,我们便不难看出“创造”应是天主的自由行动。如果世界不存在,天主仍不会缺少任何美善;即使世界存在,天主亦不会增加任何美善。所以从与天主的关系上看,受造物的存在根本的偶有的。受造物与造物主之间的关系,可称为“分受”。这“分受”即使受造物与造物主连结起来,亦防受造物与造物主混淆无别。“分受”是指分享天主的美,而非成为天主的部分,亦因此证明受造物并不是神。由于不同的程度“分受”天主的美善,受造物变得复杂多元。
  
  创造如此无限地位于造物主之下,以致世界的存在并不影响天主的本体,却又充分显出它是造物主智慧的结晶,因此,任何事物存在之前,它早已像概念般孕育在造物主脑海中,被造物主认识。此外,世界的井然有序及迈向目标,均显示出创造并不是盲目行动,而是天文主的自由选择和智慧安排的结果。
  
  多玛斯承认,如果天主可自由地原意世界存在,则我们绝对无法证明:天主必须是在时间之内抑或是自永远便原意世界存在?这问题只能从启示找到答案;站在理性方面,我们一无所知。
  
  世界既以不同程度分享造物主的存在和美善,则世界早的不完善、缺陷或罪恶只是存在和美善的欠缺,故非天主所造。一切受造物依其分享天主之存在及美善的程度而排列高低,上有天使,下有物质,层峦叠峰,彼此接连。 13
  
  严格地说,多玛斯的论证天主存在的方法含有很大的弱点,那就是他所采自亚里士多德的“连动”问题,与历史中真正的亚里士多德学说有天渊之别,因为历史中亚里士多德所关注的“运动”只是广义必的运动,亦即“变化”,而多玛斯则把亚里士多德的思想更改,把“变化” 变成了特殊意思的运动,亦即“造化”,以利于基督信仰的解释。但是,多玛斯的综合哲学确实为当日及后代带来了两点良好的结果:一方面使“保守派“人士接纳自然科学,承认这是神所赐给人的美物,蔑视自然科学就等于蔑视神及神的造化。另一方面,也使“进步派”人士接纳信仰,承认神不断以自己的存在和活动,直接而密切地临在于万物中。所以多玛斯的综合哲学确能引领人接纳自然科学及意识到神在万物中的活泼临在。这是一项惊人的新尝试和成就,亦成了日后天主教的主治神学思想。

4 . 2  现代神学家
  
  有关创世的现代神学,值得注意德日进神父的“进化神学”,现介绍如下:
  
  自从 1859 年达尔文发表了他的《物种起源》以来,宇宙进化论成了时髦的观点。曾留学美国且深具影响的 胡适之 先生,就在《介绍我自己的思想》一文中这样说过:“达尔文的生物演化学说给了我们一个大教训;是教我们了解生物进化,无论是自然演变,或是人为的选择,都由于一点一滴的的变异。”不少人像 胡适之 先生一样,对于宇宙的看法,只承认那“一点一滴”的演异,而忽
  
  视宇宙“本体”的探讨。
  
  尽管达尔文以后,进化论尚有不断发现和修正,但已被一般受过现代教育的青年和社会大众所接纳。难道上主不能通过“进化”过程去创造世界吗?法国耶稣会神父德日进 (Pierre Teilhard de Chardin 1881—1955) 对这一问题提出了肯定的答复:上主的“创造”可谓“进化”的另一种用语。根据这个信念,这位既忠于科学又中于上主的学者,即通过“科学”与“神学”的分野,努力调和“创造”与“进化”的问题,发展出他的一套“进化神学”来。
  
  根据德氏的看法,人是整个宇宙的关键,他是肉体与灵性的综合,是观察宇宙整个演化的理想着眼点。德氏指出,物有“表”、“里”之分,尽管表面看来,物质静止,实际里面有它的动力。人有意识力,生物有生命力,等而下之,也必有意识和前意识,生命和前生命。精神方面的提高和物质方面的复杂化,是同一现象的表里两面。在此,德氏写出他的“复构意识定律” (law ofcomplexity-consciousness) ,认为所有物质都有两种能量:一是“切线能” (tangential energy) ,指向同一境界各物之间的结合力量,使原子与原子、人与人互相结合;三是“轴心能” (radial energy) ,指向前向上的力量,从无机物变成有机物,人类意识得以提高等。
  
  德氏又指出:人的意识有别于禽兽意识,是在于人有意识——能认识到自己的认识,这不仅是程度变化问题,实际是性质变化问题。他相信:这是整个宇宙史上同,迄今发生的最大的跳进,此前只是生命层,而今跃进至心灵的层,大地生了新皮膏同,穿了新衣服,这种过程,他呼这为人化,然而在德氏心目中,人化一词是指生命进化过程中,且从那刻开始使人有别于动物。
  
  人由发现自我而增进社团现象,更由社团现象推进,而达于心灵的大团结,由另一角度看:心灵层也是一个中心。宇宙内空间的 万物,都有向心性,逐渐走向心灵层。最后,宇宙将聚于一个焦点(终结点),而这个焦点,不可能是物质的,只能是有位格的,这个焦点,只能是各中心之中心,而其撮合各中心的基本力量,但是爱力,动植物有其爱力,人有其爱力,终结点当然更有其爱力。爱是唯一统一化,而又提高人格,的力量,终结点便是用爱逐渐实现宇宙的大综合,到了真正超级大综合的时候,那终结点既是宇宙的大结局,又是宇宙的大完成。
  
  此外,德氏更进一步指出宇宙进化的内在中心是基督,天国就是救恩降凡。上主通过 基督,原将宇宙引向自己,而基督便是潜入物质之中,成为物质之部分的上主,因此,基督在物质之中,指导进化现象同,将大地的精华吸向自己,大功告成时,便是保禄所说上主在万有之中作万有,(格前 15 : 28 )万物同归于上主,一方面,万物并不被消蚀;另一方面,万物又真正地归于上主。
  
  无可否认,从无生命跨越到有生命的领域、或从生命跨越到心智的领域的这类变化,一旦到了某一个层面,或临界点,便会发生一个跨越,即一个从零到全的突变。德氏的理论只能指出这些跨越的存在,尚未能详释其跨越的过程,但德氏以基督与上主的爱为中心,确实综合了创造与 进化的问题,使现代基督徒常怀乐观态度,看到科学与神学相辅相承,既见证上主的造化真理,亦发挥创造的能力。德日进的进化神学不但能调协创造与进化,而且还能帮助我们就天主创世的目的提出新的思潮,正如本章节 3.2 介绍过的,会有两项教会训导文献论及世界受造的目的,第一项即 1860 年科伦会议的条文:
  
  天主的光荣与人类的幸福互相密切联系,因为藉着光荣天主,人增加自己的功劳和幸福,反过来说,天主赋给人的美善愈大,愈显出他的美善,也因而愈显出的他的光荣,故二者的相辅相承,但,假如有问及创世的目的孰先孰后,答案该是,天主的光荣乃创世最终鹄的,而受造物及人的幸福则应位列其次,因为天主的光荣远超过人的幸福。
  
  第二项文献则是 1870 年梵蒂冈第一届大公会议的宣布:
  
  天主凭藉着自己的善良 全能力量,完全自由地从虚无中创造了神体和形体两种爱造……。这创造并非增长自己的幸福,出并非为得到自己的幸福,而是藉着赋予受造物恩惠,来彰显他自己的完善,教理 3002 条。
  
  虽然,上述两段文献指出世界受造的目的乃为了天主的光荣,及受造物的幸福,但尚未完全清楚说明两个目的关系如何。是否我们为了天主的光荣为首要的目的后,仍须坚持受造物的幸福为次要目的,抑或我们也可视两者为同一目的之两面,无分优次?这就是神学家们所提出的问题。
  
  随着时代的进展,神学家对创造的目的这个问题已有显着不同的答复,现阅述如下:
  
  1 、一个意见颇拘泥于训导条文的文字,着重优次认为天主的光荣乃创世的首要目的,而受造物的幸福乃次要目的,因为科伦会议显着地说明这点,而在梵冈第大公会议的训导中,显示他自己的完善是主句,藉着赋予受造物恩惠是副句,故由该会议条文分析,亦可获得同一结论。
  
  2 、第二个意见则较着重圣经及教父的言论,认为天主的光荣,及受造物的幸福乃创世同一目的之两面,二者无分优次,因为圣经并未明文指出哪一个的是首要目的或次要目的,反之,圣保禄却说过:我们众人以揭开的脸面反映主的光荣,渐渐地荣上加荣,都变成了与主同样的肖像,正如由主,即神所变化而成的。(格后 3 : 18 )这里,保禄宗徒指出光荣天主与分享天主美善(即受造物的幸福)相畏相承,二者合而为一。此外,一些教父(如:泥沙的额我略,奥力振等)亦指出:分享天主美善就是光荣天主,而光荣天主也就是分享天主的美善,因为光荣天主该溯源于圣三内在的交流,故分享天主美善与光荣天主产自同一来源同,是分不开的,理性受造物自身的幸福;非理性受造物则靠自身的存在促进理性受造物认识及爱慕天主,因而亦有分于光荣天主。
 

  3 、第三个意见是较新的,试图把德日进的进化宇宙论融合在上述第二个意见内,俾能以基督为中心,透过进化现象,表现也创世的两个目的——光荣天主与受造物的幸福—无分优次,由宇宙层而生命层,再而心灵层,以至人类的出现及成为万物的中心,降世的基督则潜入物质中,指导进化现象,继续将人类吸向自己,以期达到圣保禄所指上主在万有这中作万有的地步,所以依照这个意见,万物以人为中心,为人的好处而存在,人愈真正与宇宙进化就愈达成自身存在的意义,愈达成自身存在的意义就愈与基督结合,愈与基督 结合就愈分享天主美善,愈分享天主美善就愈光荣天主。

  首先比较第一和第二个意见,第二个意见似乎较为可取,因为:
  
  1 、正如上述,圣经并未明文指出 哪一个目的是首要的或次要的;反之,圣保禄宗徒的说话及一些教父的言语却指出二者相辅相承,合而为一。
  
  2 、梵一已把科伦会议条文中首、次之分的文字删去。
  
  3 、采取第二个意见的说法,似乎可以避免类似海、甘二氏所提过的质疑;如果天主创世的最终目的是为他自己的光荣,这岂非是一种自私?固然,这个质疑是无法成立的,因为受造物不能增加天主的完善与幸福,而且由于天主的活动是至善的,他的活动必须符合最高目的。但,在两种采纳的说法中,我们为什么不采取一种较能避免质疑的说法?
  
  至于比较第二和第三种意见,后者似乎更能引导我们领悟下列三点神学意义:
  
  1 、创世与救赎的密切关系――正如默示录所指出,基督乃“阿耳法(元始)和敖默加(终结)”( 1 : 8 )。第三个意见之较第二个意见圆满,在于能显示出创世与救赎之密切关系。因为它指出降生成人的基督乃宇宙与人类的唯一中心,与整个世界紧紧相连;藉此我们可领悟出救赎乃创世的目标,而创世的观念亦可彰显救赎的普及性。
  
  (1) 人与神交往的重要――正如卡尔 . 巴特在其所著《教义学纲要》一书中所指出:当我们相信天主创造宇宙天地时,我们相信天主创造了我与整个宇宙;信仰创世,主要不是指天主与万物的关系,而是指天主与我的交往。第三个意见比较第二个意见更清楚显示出这点意义,因为它指出万物以人为中心,人以天主为中心,故其重点不存于告诉我们天主为何创造万物,乃在于天主为何造我。所以这不是神物关系的问题,而是神人交往的宗教问题;——也主要不是指世界过往的问题,而是人现在所面临的抉择问题。
 

  (2) 入世观与出世观的和谐――基督信仰要求我们一方面要有追求上主的出世精神,另一方面又该具备寻求进步的入世责任。便如何把这两个不同领域调协起来,而不产生矛盾呢?关系这个问题,似乎亦是第三个意见能供给我闪较清晰的答案,因为它告诉我们天堂与大地不是对立的,应从建立大地而达到天堂,整个世界不断进化,而基督就是进化过程的开始、中心和终结 ,因而宇宙化与基督 化调和并进,互成因果,因而基督徒应彻底入世,因为他要对世事满怀热诚,他也应彻底出世,因为他要通过对世事的热诚走向基督 。  
  
  从以上的讨论可以看出,近代神学家不断努力, 他们希望向现代人解释信仰,表示进化的宇宙观不但与教会道理没有冲突,反而可以调协。
  
  此外,今天的神学由于接受挑战而产生反省,由反省而获致进步,故神学已不单解释这端道理的内容。而且还解释这端道理与整个信仰中心的重大关系;亦不单解释道理本身,而且也研究到道理与人生的亲切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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