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论天使-天主教信理神学-天主教星的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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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论天使
     

第三章    论天使

第二十六节  天使的存在、起源与数目

一、天使的存在与肇始

在时间的伊始,天主自虚无中创造了神体(天使)——信理

《天主教教理》391条:“在我们原祖抗命性抉择的背后,有一个诱惑者的声音反抗天主,他为了嫉妒而使原祖陷入死亡。圣经和教会圣传视之为一个堕落的天使,号称撒殚或魔鬼。教会教导我们,他起初是好天使,由天主所造。「事实上魔鬼和其它邪魔,确实是天主所造,原本是好的,但他们自己后来成了邪恶的」。”

撒杜塞人否认天使的存在(宗23:8:“原来撒杜塞人说没有复活,也没有天使,也没有神灵,法利塞人却样样都承认”)。各时代的唯物论者与唯理主义者也否认天使的存在。现代唯理主义者把天使视同天主属性与活动的化身,或则认为有关天使的犹太教和基督教教义,是原始的多神论或巴比伦、波斯神话的遗迹。

第四次拉脱朗大公会议与第一次梵蒂冈大公会议宣称:“在时间之始,他从虚无中创造了精神的与物质的受造物即天使与世界”(Simul ab initio temporis utramque de nihilo condidit creaturam, spiritualem et corporalem, angelicam videlicet et mundanam. 邓428,1783)。天使与世界是否同时被造?大公会议并无明确指示(simul 也可指“共计”、“一起”。德18:1),但神学家们的一般意见是:两者同时受造。

在最古老的圣经典籍里,已经提到显扬天主与向人报讯的天使(创3:24;16:7—12;19:1—;18:2—;22:11—;24:7;28:12;32:1—2)。天使的受造间接地见于出20:11:“上主在六天之内造了天地、海洋和其中所有的一切”。直接见于哥1:16:“在天上和地上的一切,可见的与不可见的,或是上座者,或是宰制者,或是率领者,或是掌权者,都是在他(基督)内受造的”(咏148:2—5)。

传承自始承认天使的存在。初期教会的护教学者都相信天使存在,并反驳人们说基督徒为无神论者的指责(圣儒斯定护教书1:6;亚瑟纳哥拉斯Athenagoras, Suppl., 10)。有关天使的第一篇专论是托名狄尼修所撰写的“天上品级论”(De Coelesti hierarchia),撰于500年左右。拉丁教父中,圣奥斯定与圣葛利哥里都会详论有关天使的问题。礼仪也提供了这方面的多种证明。

自然理性不能以绝对可靠的方式证明天使的存在,因为天使的受造原是天主的一项自由行动。但受造物的完美的不同等级,使我们推论出受造的纯粹精神体之存在是近乎事实的。

二、天使的数目

圣经告诉我们,天使为数极多。如千万的天使(希12:22),千千万万(达7:10;默5:11),十二军以上的天使(玛26:53)。圣经所记述天使的不同名字表示天使中有等级之别。自托名狄尼修起,人们根据圣经所记,把天使分成九品,又分三组,每组形成一个品序(Hierachy),即:

炽爱天使(Seraphims),除了圣母以外,受造物中他们是最高超的,他们又名“炽爱”,表示他们爱天主的热情是炽热的,他们的特征是爱情。普智天使(Cherubims),这名字有博古通今的意思,他们也是超越的神体,不断地欣赏天主所散发的光辉,同时把天主的光辉反射到下品天使的身上。上座天使(Thrones),表示高峻、华美坚固,他们是天主尊严的宝座,天主借助他们的口传达威严的判词。异力天使(Strengths)表示力是,因为他们有能力去奉行天主的旨意。大能天使(Potentia)有非常的权力,能镇压魔鬼。宰制天使(Dominationes),他们好像是天国的将军,把天国的火与光传与下级的天使,他们的主要职责是捍卫国家、圣堂、修会,他们的特征是意向纯正。统权天使(Principalities)奉天主使命的天使都属于他们管理。总领天使(Archangels)他们的任务是向人类报告比较重大的事情,给国家的执政者、教会的最高当局、修会上司报告重要的消息,因此许多国家的执政者都喜欢敬礼这样的天使,如梵蒂冈电台的发射塔上就立有圣弥厄尔的雕像,在拉美一些天主教国家也是如此。奉遣天使(Angels),表示使者、大使,他们是天主圣意的实行者,是人类的守护者,在天国上,他们的数目占绝对的大多数,他们可以说是天国的兵士;按教会的传统,每一个人自诞生之日起就有一位这样的天使伴随着他,直到走完人生的旅程。。依6:2—;创3:24;哥1:16;厄1:21;3:10;罗8:38—39;犹9;得前4:16。

分天使为九品,小品受大品的光照,这个思想源自新柏拉图主义,它并非信理,而只是神学家们的自由意见。同样的,士林学派的神学家们根据达7:10的经文,将天使分为两大队:即座前天神(angeli assistentes)与事奉天神(angeli ministrantes),按照托名狄尼修的分法,九品天使中的前六品属于第一队,后三品属于第二队;这一分类也是神学家们的自由意见。然而按照启示真理,事奉与座前侍候的两种职守可并行不悖(多12:15;路1:19—26)。

关于天使的存在问题,圣多玛斯的理论和他的个体原理相连,以为每一位天使各自形成特异的种类。反对此意见的神学家或者认为所有天使只汇成一类(如圣大雅博),或者主张不同品级及不同组别的天使各成一类(如方济学派的素阿勒兹Suarez)。

第二十七节  天使的本质

一、天使的非物质性

天使的本质是精神性的——信理

第四次拉脱朗大公会议与第一次梵蒂冈大公会议区分精神的创造物与物质的创造物,前者就是天使(邓428,1783:Spiritualem et corporalem [creaturam], angelicam videlicet et mundanam.)。

天使的本质与人的天性不同,人性由精神与身体两者所组成,而天使则是纯粹的精神体,毫无物质性。

圣经特别指明天使是精神体(Spiritus,)。列上22:21;达3:86;智7:23;加下3:24;玛8:16;路6:18;10:20;11:24、26;希1:24;默1:4。圣保禄将“恶神”(沉沦的天使)跟“肉和血”(人)相对照。厄6:12:“我们战斗不是对抗血和肉,而是对抗率领者,对抗掌权者,对抗这黑暗世界的霸王,对抗天界中邪恶的鬼神”。从这段经文,我们可以看出,沉沦的天使被视为一种非物质性的存在。

如果把犹达书信第六至七节“也和他们一样恣意行淫”一语,加于第六节经文中所述的天使,而不指示索多玛和哈摩辣二城的居民,那么犹太书第六节似乎使天使的非物质性的道理发生摇动。如果这一解释是正确的,我们在此获得一项暗示,根据后期犹太教的一个普通传说,有些天使曾与妇女发生肉体关系(创6:2)而被天主所惩罚,这种传说也为远古教友们所接受。犹达宗徒在此不过向读者指出这个传说,用作天主公义惩罚的实例,而无意正式指示天使的本质问题。

大多数教父们,连奥斯定在内,受了斯多噶与柏拉图学说的影响,根据某些被误解的圣经经文(咏103:4;创6:2),认为天使有一纤丽、像空气与火一般的身体;别的教父如凯撒利亚的欧瑟比,葛利哥里·纳齐安松,托名狄尼修,教宗葛利哥里则相信天使是一种纯粹的精神体。教宗葛利哥里告诉我们:“天使只是精神体,人则是由精神与肉体组合而成”(Moralia, 4:3,8)。在士林学派鼎盛之时,方济学派认为受造的纯粹精神体也具有原质与形式,而圣多玛斯与其学派则视纯粹精神的自立体为非物质性的形式(formae subsistentes 或substantiae separatae神1:50,1—2)。

二、天使的自然不死性

天使的本质是不死不灭的——一般意见

由于天使是纯粹的精神体,所以他们是永无死灭的。路20:36:“他们(复活的人)也不能再死,因为他们相似天使”。启示告诉我们,善良天使的荣福与邪恶天使的惩罚都是永恒的。玛18:10:“我告诉你们,他们的天使在天上常见我在天之父的面”。玛25:41:“可咒骂的,离开我,到给魔鬼和牠的使者预备了的永火里去吧!”

圣若望·达马森(正统阐详2:3)与几位士林派学家(如斯哥都Scotus, 俾埃尔Biel),认为天使的永恒性是天主的恩宠,此说是不正确的。事实上,天使的永生是其精神性的一种必然后果(神1:50,5)。

三、天使的睿智、意志与能力

天使既是精神性的存在,自应具有睿智与自由意志。由于天使的纯粹精神性,天使的认识与意志比人类的认识与意志更其完善;然而,由于天使的本质是有限的,他们的知识与意志在本质上逊于天主的无限知识与无限意志。天使不知道天主的奥秘(格前2:2),不能洞察人心的隐密(列上8:39),不能确实预知未来的自由行动(依46:9—10);他们不知道审判的日子与时辰(玛24:36;谷13:32)。他们的意志可以更改。

由于天使缺乏感官,他们不像人藉抽象作用而形成观念;在他们受造之时,天主灌授他们以认识的心象(species intelligibiles),同时赋予他们自然的认识力(scientia infusa 或indita神1:55,2),天使对天主的认识是由监赏受造物之完美,尤其是监赏他们自己的完善而来的一种间接的认识(神1:56,3)。

犯罪天使的堕落与其永罚的先决条件是意志的自由。伯后2:4:“天主没有宽免犯罪的天使。”

天使既因本质的尊贵,驾乎一切受造物之上,他们也具有高于一切受造物的德能。伯后2:11揭示天使的力量与德能都大于人。一切天使都没有天主所有的创造能力,也没有行狭义的奇迹的能力。

第二十八节  天使的超升与所受的考验

一、提升至超自然境界

天主给天使预定了一个超自然的终极,即直接面见天主,天主又赋与他们臻于此境的圣化恩宠——确定意见

(一)比约五世责斥了巴依乌斯的理论,巴氏认为天使的永福是他们天性善功的酬报,而不是天主所赋予的恩宠(邓1003—1004年)。耶稣为使人谨防恶表,肯定地说:“他们的天使在天上常见我在天之父的面”(玛18:10;多12:19)。但是直接面见天主的必要先决条件是获有圣化恩宠。

教父们替天使的超升作证。圣奥斯定肯定一切天使都具有常恩(habitual grace),及支援他们继续行善的暂恩(actual grace)。参见天主之城12:9,2及论斥责与恩宠,11:32。若望·达马森说:“一切都由圣言所造,由圣神赋以圣德;他们藉着自身的尊荣与高贵,得以分享光明与恩宠”(正统信仰阐详2:3)。

(二)至于天使何时被提升到超自然境界,彼得·隆巴(Sent. 2. d, 4—5)与中古方济学派都认为天使在受造时并无超自然恩宠,他们必须藉暂恩之助,逐渐准备接受圣化恩宠。然而惟有善良的天使获得超升的恩宠。相反地,圣多玛斯步圣奥斯定的后尘,在其最后著作中申述天使受造时即具有圣化恩宠:probabilius videtur tenendum et magis dictis sanctorum consonum est, quod fuerunt creati in gratia gratum faciente.(神1:62,3)。圣奥斯定天主之城12:9,2:angelos creavit……simul eis et condens naturam et largiens gratiam.罗马要理问答(1:2,17)采纳奥斯定与多玛斯的意见,强调天使被提升到超然之境界是天主的恩宠。

二、天使所受的考验

天使曾受过一项伦理考验——有关沉沦天使的为确定意见,有关善良天使的为一般意见。

《天主教教理》392条:“圣经曾谈及这些天使的罪恶。这种「堕落」在于这些受造的精神体,以自由的抉择,彻底而无可挽回地拒绝天主及祂的神国。我们可从诱惑者对我们原祖所说的话,找到这种背叛的反映:「你们将如同天主一样」(创3:5)。「魔鬼从起初就犯罪」(若一3:8),「又是撒谎者的父亲」(若8:44)。”

天使最初处于一种过渡的旅境(in statu viae),在此境地,他们与恩宠自由合作,以期在旅境终结时享获面见天主的荣福。善良天使经得起考验,获得胜利的赏报即天国的永福(玛18:10;多12:15;希12:22;默5:11;7:11),而犯罪的天使在考验中堕落,陷入永恒的惩罚(伯后2:4;犹6)。

从圣经所记天使堕落的事实(伯后2:4),可以引申伦理考验的真相。圣经里没有关于善良天使的记述,因为他们的荣福未被明示为忠信的报赏。按照许多教父的意见,天使受造于光荣的境界(State of glory),但对犯罪天使言,这一理论与他们的沉沦无法并存。圣奥斯定曾长期维护而最后放弃的见解是:最初即有两种天使的存在,一种是高级的,受造于光荣境界,因而不能犯罪;另一种是低级的,可以犯罪,他们的忠信将获至完满的荣福。但这一意见并不可靠,因为它明示天主创造天使时,即以一种毫无理由的不同态度对待他们(神1:62,4—5)。

第二十九节  犯罪天使的沦落与永罚

一、沦落

邪恶天使(魔鬼)被天主造化时,本是善良的,他们由于自身的过犯转而为劣——信理

第四次拉脱朗大公会议(1215年)为反对诺斯底士、摩尼派的二元论,宣布如下:“恶神与其他魔鬼被天主所造时,本是善良的,但他们自己犯罪而沉沦”(Diabolus enim et alii daemones a Deo quidem natura creati sunt boni, sed ipsi per se facti sunt mali. 邓428及427)。

圣经晓示我们,一部分天使在考验中失败,犯了重罪,天主惩罚他们,驱他们入地狱。伯后2:4:“天主既然没有宽免犯罪的天使,把他们投入了地狱,囚在幽暗的深坑,拘留到审判之时”。犹6:“至于那些没有保持自己尊位,而离弃了自己在所的天使,主也以永远的锁炼把他们拘留在幽暗中,以等候那伟大日子的审判”。若8:44:“牠(魔鬼)不站在真理上”。

路10:18:“我看见撒殚如同闪电一般自天跌下”,与默12:7—9(叙述圣弥嘉尔[Michael]及其使者与毒龙及其使者的交战,结果那龙与牠的使者都摔落在地上)。按照上下文,都并不指示在时间之初天使们的堕落情况,而指示撒殚最后为基督的救赎工程所击溃(若12:31)。

无论如何,天使之罪应视为一种思想之罪。圣奥斯定与圣葛利哥里都认为这是骄傲之罪,不是肉体之罪。许多古代教父如儒斯定、亚瑟纳哥拉斯、戴尔都良、亚力山大里的克来孟、盎博罗削等都囿于犹太传统,认为创6:2指示天主的儿子(即天使)与人的女儿互相结合。但天使的堕落远在创6:2所陈述的时间以前,而且天使的纯粹精神体与这个解释格格不入。基督徒对有关天使的堕落有两种说法,一是说当初天主把基督的人性展示给天使看,希望天使对天主以血肉救血肉的看法能够认同,这就要求天使拜基督的人性,但天使认为这太贬低自已的身份而拒绝了。另一种说法是,当初天主创造了天使后,并没有让天使看到自己的本性本体,愿意他们通过服从天主的命令而进入天国,但约有三分之一的天使却在路济弗尔的纵恿下走上了反叛,圣弥厄尔总领天使却站在天主一边,振臂高呼:“谁比得上天主?”(Quis ut Deus?),于是领起了三分之二的天使与那批恶天使争战,这场恶在默示录中也有暗示。最后那三分之一的恶天使战败,从天上跌落到地狱,成了魔鬼。总之,这两种传说都是认定魔鬼犯的是骄傲之罪,德10:15:“骄傲是一切罪恶的起源”。教父们与神学家们以为耶2:20的经文系指天使的沉沦,其中反抗的伊撒尔对天主说:“我不愿服从。”同样地依撒意亚(14:12—14)对巴比伦王所说的预言:“朝霞的儿子,金星!(Lucifer qui mane oriebaris)。你怎会从天坠下?……你曾私心自语:我要直冲霄汉,高置我的御座在天主的星宿以上……愿与至高者相颉颃!”也指示同一事实。(葛利哥里Moralia, 34, 21; 神1:63,3:angelus ab sque omni dubio peccavit, appetendo esse ut Deus.)

二、永罚

正如善良天使的荣福是永恒的(玛18:10),邪恶天使的惩罚也是无终止的。玛25:41:“可咒骂的,离开我,到给魔鬼和牠的使者预备了的永火里去吧!”犹6:“永远的锁链”。默20:10:“他们日夜受苦,至于无穷之世”。

奥力振与他的某些同道(尼沙的葛利哥里,亚力山大里的迪弟穆,爱伐利·彭迪古Evagrius Ponticus),基于万物终必获救的道理(宗3:21),认为受地狱永苦的人与天使,经过长期的净化,将蒙天主赦寡而归皈造物主。这个理论被54年的君士坦丁堡会议斥为异说(邓211;429)。

第三十节     善良天使的行动

一、与天主的关系

善良天使的首要职责是光荣与事奉天主——确定意见

圣经邀请天使们赞颂天主,并证明他们的赞颂确乎光荣天主。咏102:20:“有大威能的天神们!你们都要赞颂上主”。(咏148:2;达3:58;依6:3;默4:8;5:11等;希1:6)。除了歌颂天主外,还要事奉天主。天使是天主的使者,把天主的启示与命令传递给人(路1:11等;1:26等;玛1:20—21;路2:9等;玛2:13、19—20;宗5:19—20;8:26;10:3等;12:7等)。

一、天使在耶稣救恩工程的角色

按照福音的记载,天使在耶稣救恩工程中的角色是相当明显的。如天使预报了救主的诞生,耶稣诞生时,又向牧人报告喜讯。后来,耶稣复活、升天时,天使也都有扮演报告喜讯的角色。此外,在耶稣生活的重要时刻,天使都陪同着他。如耶稣公开生活之前,他在旷野祈祷时,经历了魔鬼的试探,但之后有天使来事奉他。以后,在耶稣面临山园祈祷、受难、死亡时也有天使的伴随。天使的出现绝不是偶然的,他们常在耶稣生命中最重要的时刻出现。耶稣公开生活的开始时,那是他决心宣讲天国,那时他进入旷野祈祷可说是他向魔鬼公开宣战,耶稣的山园祈祷可说是整个人类生命得救的转折点,也是耶稣决意踏上自我交付、走向死亡的路程。天使在救恩工程的重要时刻出现,无形中证明了天主的救恩计划是逐步展开的,天主的旨意在人类历史中发生的作用,一直达到救恩园满的高峰。最后天使也要在末世时刻随同人子一同降临,一起为公审判作证(玛25:31-32),到新天新地实现后,天使向至尊的天主永远朝拜。

由于在受造界中,天使没有物质的幅度,也不会有生命成长进化的过程,更没有祖先、文化、历史的过程。天使和天主的关系是直接而密切的,他们是受造于天主的精神体,履行着赞美天主圣三的职务,是天人之间的中介,随时接受天主的派遣,向人类传递上主的信息,而当我们说天使是天人之间的中介时,不仅仅是说他们在天人之间来往,达成天人之间的构通,也是意味着他们存在的状况。

二、与人类的关系

(一)天使的次要职责是保护人类,为他们的救赎效劳——基于教会一般性训诲的信理。

自十六世纪起,教会庆祝护守天使的特别节目。罗马要理问答(4:9,4)说:“天主将照顾人类的职守委托于天使,使之眷顾每一个人,脱免一切严重的伤害。”

圣经说明所有的天使都为人效劳。希1:14:“天使岂不都是奉职的神,受委派给那些要承受救恩的人服务吗?”咏90:11—12描述天使怎样关注义人(创24:7;出23:20—23;咏33:8;友13:20;多5:27达3:49;6:22)。

按照奥力振的意见(De princip., 1, Praefat., 10),“上主的天使与具善良德能者事奉上主,以完成人类的救恩,这个道理构成教会要理宣布的一部分”(驳楷索书8:34)。

(二)信友自受洗之时起,即有一位特别护守天使——确定意见

根据神学家的一般见解,不仅领受洗礼者,而且是所有的人,连无信仰者在内,自出生之时起即有一位特别的护守天使。这个信理源自吾主的话。玛18:10:“你们小心,别轻视这些小子中的一个,因为我告诉你们,他们的天使在天上常见我在天之父的面”。宗12:15:“是他(圣伯多禄)的天使”。

圣巴西略参考玛18:10,他说:“每一位信友身旁都有一位天使,作他的教导者与牧者,领导他倾向生命”(驳欧诺弥派3:1)。显灵迹者圣葛利哥里与圣热罗尼莫认为每一个人自出生起,就有一位护守天使,圣热罗尼莫对玛18:10的感想是:“灵魂是多么高贵呀!每一个人诞生后,就得到一位天使的保护!”(显灵迹者圣葛利哥里向奥力振致感谢辞第四章;神1:113,1—8)。

三、对天使的敬礼

善良天使与上主及与人的关系,证明对天使的敬礼是合理的。特伦多大公会议有关圣人敬礼的训示(邓984等),也可以就用于对天使的敬礼。圣保禄所排斥的那种对天使的敬礼(哥2:18),乃是诺斯底士派的错误而过火的敬礼。圣儒斯定会援引教会对天使的敬礼(护教书1:6)。

第三十一节  邪恶天使的行动

一、魔鬼对人的驾驭

由于亚当犯了罪,魔鬼就具有对人的某种驾驭——信理

特伦多大公会议宣布,亚当之罪的后果就是人受役于魔鬼(邓788,793)。圣洗的礼节说明了教会对这项道理的信仰。

耶稣称魔鬼为世界的元首(若12;14:30)。圣保禄称之为今世的神(格后4:4)。魔鬼奴役世人在本质上已被基督的救赎工程所摧毁。若12:31:“现在这世界的元首就要被赶出去”。希2:14:“基督取了血肉的本性,好能藉着死亡毁灭那握有死亡的权势者——魔鬼”(哥1:13;2:15;若一3:8)。在最后审判时,魔鬼对世人的统御将完全而永久地崩溃(伯后2:4;犹6)。

二、魔鬼驾驭世人的方式

(一)恶神寻觅在道德上陷害人的机会,使人犯罪(tentatio seductionis)。伯前,5:8:“你们务要谨持醒寤,你们的仇敌魔鬼如同咆哮的狮子,巡游寻找可吞食的人”。(玛13:25、39,莠子;厄6:12)。圣经里有许多例子:原祖的沉沦(创3:1等;智2:24;若8:44),亚伯尔的被害(创4:1等;若3:12),犹达斯的背逆(若13:2、27),圣伯多禄的不认主(路22:31),哈纳讷雅的欺骗(宗5:3)。人的意志并不因诱惑而受制于罪愆,却保存着它原有的自由。恶神对人的试探不能超过天主上智所允许的限度。格前10:13:“他决不许你们受那超过你们能力的试探”。

(二)恶神也寻找损害人身体的机会,并加以利用(infestatio)。多1:8;约1:12;2:6;格前5:5。

(三)附魔(obsessio)是恶神陷害人体的一种特殊方式,即恶神以强力占据人体,控制人体的机能与灵魂的低级能力。但灵魂的高级能力不受恶神的驾驭。基督自己曾经驳除恶魔,证明了附魔的可能性与真实性(谷1:23等;玛8:16、28等;9:32;12:22;17:18)。他也曾授与宗徒们以驳魔的权能(玛10:1——8;谷16:17;路10:17;7:18)。教会有驳魔的礼节。

(四)压制(possessio),是指魔鬼没有完全控制某人,而只是局部地控制着人的某一部位,在某一位留下他再次来临的余地,如福音中所提及的使人又聋又哑的魔鬼(玛12:22)。

唯理论者对驳魔的观点是:圣经所记述的附魔,只是身体与灵魂的疾病,耶稣曾迁就了犹太人对魔鬼的信仰。这一观点和圣经的尊严、天主子的真诚与圣德不相容。

在决定附魔现象时,盲目的信从与唯理论者的不信具有同样的危险性。由于损害人体是恶神活动的一种特殊方式,必须首先审查这种伤害是否来自自然力量。昔日人们把任何奇特之事,归咎于魔鬼的行动。这一倾向在中古末期,引起了可悲的巫女裁审案。不过在旧日的《罗马礼仪经书》则有较祥细的分辩原则,今日的中文礼仪大都已删除,实很年轻司铎无所分辩,不敢正视附魔现象,实属可惜。

教父时代的几位作者(巴斯督·海美,奥力振,尼沙的葛利哥里,若望·格西盎John Cassien),士林派时期的作者(彼得·隆巴Sent., 11: 1)与几位近代神学家(素阿勒兹,谢本),都认为每一个人自诞生之时起,就有一位恶神(护守天使的对敌)与之同在,使他经常倾向罪恶,但这一意见缺乏圣经与传承的充分证据,并与天主的仁慈和善良的信仰难以符合。人们常引的经文(若13:2;咏108:6;匝3:1;约1—2;格后12:7)也都不是有效的明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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