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论诸圣通功或团体
第二十一节 诸圣通功的概念与实际
在下列陈述中,“教会”一词系采其广泛意义,即指出示那些在世间,炼狱或天国的受基督恩宠所救赎与圣化的人。广义的“教会”通常称为诸圣的团体。
在现世与另一世界,为基督恩宠所拯救的天国子民,与教会元首之间以及他们彼此之间,在超性生活中联成一个通功的团体——确定意见
后期的宗徒信经(第五世纪)对圣而公教会的信仰,增添了“诸圣通功”一语。从上下文看,此词指示世间的教会。它指出现世的信友们若无罪疚的故障,是与教会元首基督,并和其他信友在超性生命的团体中相连系的。
Communio sanctorum一词的原义是共同拥有神圣的事物(sacred goods)。勒美西亚纳的尼西达(Niceta of Remesiana)在解释信经时说:“因此你要相信,你在这个唯一教会内,将(与信友们)共同拥有一切神圣之事物”!圣奥斯定亦以同样意义论及“圣事的共通”(Communio sacramentorum参见训道辞,214:11)。目前我们先以此语指点为基督恩宠所圣化者的团体,即拥有基督所获得的救赎福利的团体。
根据罗马要理问答,诸圣团体之得以成立,是藉信众共同拥有教会所保存的得恩宠的方法,占有教会所承受的异常恩赐,并且也藉着全体信友共同分享祈祷与善工的美果。“领导教会的唯一圣神,使存于教会内的一切属于全体信友”(1:10,22)。“不仅那使人成义与中悦天主的恩宠,连异常的恩赐也都是共有的”(1:10,25)。“属于个人的任何美好、圣善之事物,其益处为全体所共享;全体共享是凭藉不图谋私利的爱德”(1:10,23)。比约十二世在“奥体”通谕中说过同样的话:“在基督奥体内,由于诸圣的通功,个人的德行与善工,为全体所共享”(H91)。因此在奥身的肢体之间,精神财产为全体所共有。这项精神财产包括基督所赢得的一切超性恩宠和由基督恩宠所完成的一切善工。
遵循基督的意愿,信友们应该以基督与父的合一为榜样,彼此密切连系于一个人间的契合中(若17:21)。基督自喻葡萄树以宗徒们为树枝,树枝与树干相连,便能产生果实(若15:1-8)。他要宗徒们向天父祈求,把超自然的与自然的恩惠不但赐给他们自己而且赐给全体信友(玛6:9等;天主经)。圣保禄将基督的训诲加以发挥,他视基督为奥体——教会的首脑,信友们为此惟一奥身的肢体。每一肢体的行动有益于整个奥体。格前12:25-27:“免得在身体内发生分裂,反要各肢体彼此互相关照。若是一个肢体受苦,所有的肢体都一同受苦;若是一个肢体受荣,所有的肢体都一同欢乐”。罗12:4-5:“就如我们在一个身体上有许多肢体但每个肢体都有不同的作用。同样我们众人在基督内,也都是一个身体,彼此间,每个都是肢体”。这一理论的一个实际结论是:保禄为他所建立的团体代祷,并要求他们为他自己,也为全体圣徒代祷(罗1:9等;15:30等;厄6:18等)。
在传承中,诸圣相通功的信仰自始表露于为生者与亡者代祷所举行的礼仪中。教父们经常劝告信友为他们自己和别人祈祷。在奥斯定的有关基督奥体的阐述中,特别将诸圣通功的思想作为理论探讨的对象。他不但以现世的信友,并以逝世的信者——事实上自创世以来一切的义人,都是基督教会的肢体。他们都尊基督为元首。使各肢体彼此联合,且与元首相联的媒介是圣神的赠物——爱德。爱德使基督的奥体生活(参见天主之城20:9,2,Enarr. in Ps. 36, 3, 4; in Ps. 137, 4; 训导辞137,1,1)“诸圣通功”一词与信辞相系,第一次见于勒美西亚纳的尼西达(Niceta of Remesiana)所撰的信辞注释(380年以后),这里面“诸圣通功”一词可能已经是信辞的一部分。自第五世纪中叶起,高卢也有人应用此名词(里兹主教福斯脱Faustus of Riez)。
圣多玛斯自诸圣通功的教理中,引伸出两项结论:(一)元首基督救赎的功绩,在圣事中,授予奥身的肢体。(二)每一肢体分享其他肢体的善工(Expos. Symb. A, 9-10)。
第二十二节 现世信友的通功
一、代祷
现世信友彼此代祷,能蒙天主赐恩——确定意见
比约十二世在“奥体”通谕中说:“许多人的得救有赖于基督奥身各分子的祈祷和为这意向所行的克己”。一如教会一向所实行的。他劝勉信友彼此代祷:“让我们使每天的共同祈祷上达主听,用以替基督奥体的一切肢体代求”。
自远古以来,人们就相信彼此代祷的效果,连非犹太民族也知道这件事(参见出8:4;10:17)。伊撒尔民族的伟人为亚巴朗(创18:23等)、梅瑟(出32:11等;32:30等)、撒慕渔产(撒上7:5;12:19等)、耶利米亚(耶18:20)都曾为他们的民族或某些人代祷。先知们因君王与民众之请而代求天主(列上13:6;列下19:4;耶37:3;42:2)。耶稣勉宗徒们为仇人祈祷(玛5:44)。圣保禄向各教会写信时,保证为他们祈祷(罗1:9-10),也要求他们为他自己祈祷(罗15:30),并为一切圣徒祈祷(厄6:18)。他说:“要为一切人恳求、祈祷、转求和谢恩,为众君王和为一切有权位的人”(弟前2:1)。圣雅各伯劝信友们“彼此祈祷,好使你们获得痊愈。义人恳切的祈祷大有功效”(雅5:16)。
在远古的基督教文献里,彼此代祷的劝勉和请求极其丰富。罗马的圣克来孟特别劝格林多信友为罪人祈祷,使他们温良而谦逊(致格林多人书56:1)。他拟了一个祷词,为全世界蒙主召选的人和一切的需要而祈祷(致格林多人书59)。安提约基雅的依纳爵在他的书信中,要求人们为他祈祷,使他获享殉道的荣福,为他离别的叙利亚教会祈祷,并为信奉异说者祈祷,使他们悔悟自新,以及为一切人祈祷(参考致罗马人书4:2;8;3;9:1;致厄弗所人书10:1-2;11:2;21:1-2;及保理加布致斐理伯人书12:3;十二宗徒训言10:5;儒斯定,护教书1:61,2;65,1;67,5;戴尔都良De Poenit. , 10, 6)。
二、为他人立功
现世信友藉着在恩宠境界所完成的善工,可以情谊地彼此赚得主的恩宠——可靠意见
按本节第一段中所引比约十二世语,许多人的获救有赖于基督奥体各分子的祈祷和克己。这些祈祷和克己以情谊功绩方式得到救赎所需的内在与外在的恩宠(参考恩宠篇第二十五节第二段)。
初期教会的信友坚信,不仅可藉恳求的祈祷,且可藉着虔敬的善工,为信友邀得天主的恩惠。罗马的圣克来孟介绍那“以守斋与谦逊事奉所不知的天主”的艾斯德(Esther)为格林多信友的模范(致格林多人书55:6)。圣儒斯定给初期信友的虔敬作证,他们以祈祷守斋,听道理,求主宽免他们已往的罪愆(护教书1:61,2)。
三、代赎(vicarious atonement)
现世信友藉着在恩宠境界所完成的补赎善工可以彼此代赎罪愆——确定意见
补赎(atonement)的效力是赦免罪的暂罚。代赎的可能性基于奥体的合一性。正如元首基督在赎罪时取代了肢体的地位,某一肢体也可以取代另一肢体的地位。大赦是以代赎的可能性和实在性为基础。
教宗克来孟六世在“天主独子”(Unigenitus Dei Filius, 1343)圣年勅书中,第一次正式采纳“教会宝库”(Thesaurus Ecclesiae)的说法,他宣布天主之母和自古以来一切蒙召者的功绩(代赎功绩)都使教会宝库愈形丰富,,教会自其中提取大赦(邓552;参见740a)。比约十一世曾经在“至慈救主”(Miserentissimus Redemptor, 1928)及“基督之爱”(Caritate Christi, 1932)二通谕中劝告信友向耶稣圣心奉献补辱的善工,不仅为求主宽免他们自己的过犯,抑且求主宽免他人的愆尤。
无辜者为罪人补赎的思想已可见于旧约。无辜者承担了天主对罪人的震怒,使罪人重新获得天主的喜悦,梅瑟为陷罪的伊撒尔人自献于主,当作牺牲(出32:32)。约伯为他孩子们的罪燔炙牺牲(约1:5)。依撒意亚预言默西亚将为全人类赎罪(依63)。新约告诉我们,基督的苦难与死亡是一种赎价,为罪人所作的牺牲(参见第三编第二部救世的工程第九,十节)。圣保禄教训我们,信友可以彼此代赎:哥1“24:“如今我在为你们受苦,倒觉得高兴,这样我可在我的肉身上,为基督的身体——教会,补充基督的苦难所欠缺的”。格后12:15:“至于我,我甘心情愿为你们的灵魂付出一切,并将我自己也完全耗尽”。弟后4:6:“我已被奠祭”(即将为主致命)。
最早的教父们已经想到殉道是替人赎罪的途径之一。安提约基雅的依纳爵给厄弗所人写信时,说他愿意为他们代赎而牺牲(8:1)。在致保理加布书中,他宣称自己和他的同伴是为保理加布所作的“赎价”(2:3)。奥力振授引格后,12:15;弟后4:6及默6:9时,告诉我们宗徒们和殉道烈士们以死亡洗涤了信友的罪愆(In Num. hom. , 10, 2)。戴尔都良(Ad. Mart. , 1)和圣西彼连(书信15-23)所证示因殉道者的推荐(和平信函)而接纳受惩罚的信友返回教会团体之习例,是基于代赎的理论。圣西彼连明显地指出,罪人可赖殉道者之助而得到支持(书信19:2;18:1;参考圣布置博罗削De Virg. , 1, 7, 32; De Poenit. , 1, 15, 81)。
圣多玛斯视代赎可能性的圣经证据是:迦6:2的经文:“你们应彼此帮助背负重担,这样你们就能满全了基督的法律”,而以爱德的结合力作为代赎的理论基础:“二人因爱德而结合时,一人能为另一人作补赎”(神3:48,2-1;参见Suppl. , 13, 2, 护3:158;Expos. in ep. ad Gal. N. 2; Expos. Symb. , a, 10)。
第二十三节 现世信友与在天诸圣的通功
一、对诸圣的敬礼与祈祷
敬仰在天诸圣,并请他们代祷,是许可而有益的事——信理
诸圣的敬仰可以说是一种绝对的“圣人敬礼”(absolute dulia)。特伦多大公会议有关对圣人之像的敬仰作了下列宣布:“我们所敬仰的是像片所代表的圣人”(邓986)。教会的信仰实际上表现在庆祝诸圣的节日上。
特伦多大公会议的宣布针对新教人士,他们认为向圣人祈祷没有圣经的根据,且与基督惟一中保的道理不能相容(参见奥斯堡信条(Conf Aug.)与Apologia Conf. , Art. 21; Art. Smalcald. , p. 2, art. 2, n. 25-28)。古代也曾有一位高卢司铎名斐奇朗西(Vigilantius)也反对向诸圣的敬礼和祈祷。
圣经虽然没有明示对诸圣的敬礼和祈祷,然而它供给了这项道理与其实践的发展基础。诸圣敬礼的合法性可从圣经证示的对天使的敬礼演发而来(苏5:14;达8:17;多12:16)。对天使的敬礼基于天使们面见天主的超自然地位(玛18:10)。圣人们也直接面见天主(格前13:12;若一3:2),所以他们也堪受我人的敬礼。
玛加伯下(15:11-16)证明犹太人相信圣人的转求:犹达、玛加伯在一个“可资相信”的梦里,看见两位逝世的义人:大祭怀欧尼亚(Onias)与先知耶肋米亚,在主前为犹太民族和圣城祈求(参见耶15:1)。按照多俾亚传(13:12)与默示录(5:8;8:3),天国的天使与诸圣将现世圣者的祈祷呈达天主,亦即用他们的转祷来支援后者,他们正是为永恒不坠的爱德所驱使(格前13:8)。事实上,他们既替我们转祷,我们呼求他们当然亦属许可。
自历史观点言,圣人的敬礼首先以殉教烈士的敬礼出现。最早的记录见于保理加布的殉道记(约156年)。作者清楚地区分对基督的敬礼以及对殉道者的敬礼:“我们崇敬基督,因他是天主子。但我们仰慕殉道圣者,因他们是天主的门徒和弟子,他们空前地爱了他们的君王和导师”(17:3)。同一作者又首次给庆祝“殉道者周年”(18:3)作证。戴尔都良(De corona mil. , 3)和圣西彼连(书信39:3)述及殉道诸圣逝世周年的祭献。圣热罗尼莫替诸圣的敬礼和代祷辩护,以反驳斐奇朗西(书信109:1;驳斐奇朗书6)。圣奥斯定也替殉教者的敬礼辩护,声明这不是所谓的偶像崇拜。他说这一敬礼的目的是促人效法先圣,恭承圣者的功绩,恳求圣者代祷(Contra Faustum, 20, 21)。
罗马的圣依玻理(Hippolytus)首先为向诸圣呼求一事作证。他曾向达尼尔的三位同伴祈祷道:“我祈求你们,请纪念我,让我也能享有殉道的荣福”(In Dan. 2, 30)。奥力振教我们“和那些会祈祷的人一起,不仅向大司祭(基督耶稣)祈祷,而且向天使和已逝的义人的灵魂祈祷”。奥力振举出诸圣转祷的圣经基础如下:加下15:14;其理论基础则是对人之爱的继续与完善(De orat. , 11; Exhort. Ad mart. , 30, 38; In lib. Jesu Nave hom. , 16. 5; In Num. hom. , 26, 6. 参考圣西彼连书信,60,5)。在古代教难时期的墓志铭上,可以看到信友们经常请求殉难烈士和那些可能已经获得永福的圣贤为生者和死者代祷。
新教人士认为对诸圣的敬礼减削了基督惟一中保的尊荣。殊不知诸圣的转祷从属于基督的惟一中保而居于一种次要的地位,其效果仍有赖于基督的救赎功绩。因此对诸圣的敬礼和向诸圣求助都归于基督的光荣,基督以天主的身份赐予恩宠,以人的身份争取了恩宠并协助恩宠的分配。“我们向天主的仆人们致敬,望此敬礼转而荣耀上主”(圣热罗尼莫书信109,1;罗马要理问答,3:2,14)。
二、诸圣遗髑的敬礼
向诸圣的遗髑致敬是许可而有益的事——信理
对诸圣遗髑的敬礼称为相对的“圣人敬礼”(relatize dulia).特伦多大公会议宣布:“信友们也应敬仰殉道烈士与其他安息于基督内的诸圣的可敬遗体”(邓985;参考998,440,304)。敬礼遗髑的理由是:诸圣的身体是基督的活肢体,也是圣神的宫殿;它们将苏醒,将蒙受光荣,天主因着它们赐许多恩惠给人类(邓985)。与诸圣的身体接触过的东西,与他们的身体或其部分,同样受信友们的敬仰。
大公会议宣布针对新教人士,后者说圣人的敬礼与对圣人遗髑的敬礼昀无圣经根据(路德Art. Smalcald. , P. 2 Art. 2 n. 22)。在古代教会人士中,斐奇朗西不赞成当时已获普遍发展的对圣人遗髑的敬礼。
圣经并没有明示遗髑的敬礼,但供给了此项敬礼的萌芽。伊撒尔人在离开埃及时,携带了若瑟的骨骸(出13:19)。死人碰到厄里叟的骨骸就复活了(列下13:21),厄弗所的信友们将圣保禄的手巾和围裙放在病人身上,疾病便离开他们,恶魔也出去了(宗19:12)。
对殉道诸圣的高度敬仰很早就导至对其遗骸的敬礼。保理加布的殉道记录着,斯米纳的信友们珍集殉道主教的骨骸,“视之比宝石更珍贵,比黄金更可爱”,并将它们放在合宜的地方(18,2)。作者说:“在可能的情况下,我们聚集在那里,在欢乐之中,藉着主的援助,一同庆祝保理加布以殉道生于主怀的周年纪念日”(18,3)。圣热罗尼莫谴责斐奇朗西所提倡的反对这项“偶像崇拜”的理论,阐明对天主的敬礼,和对诸圣的敬礼之差别,陈述对圣人遗髑的敬礼是对殉道者本人的一种相对的敬礼而已(书信109,1;驳斐奇朗西书4;参考Theodoret of Cyrus, Graec. Affect. Curatio 8; 圣若望·达马森正统信仰的阐释,4,15;神3,25,6)。
三、圣人肖像之敬礼
向圣人肖像致敬是许可而有益的事——信理
对圣人肖像的敬礼也是一种相对的“圣人敬礼”(Relative dulia)。
第七次尼西亚大公会议(787年)依据教会的传承,反对希腊教会的清除圣像的规定,宣布信友们可以崇敬基督、天主之母、天使与一切圣者之像,并予以敬礼()但这并非真正的、狭义的、惟有天主堪受的崇拜 ;因为对圣像的敬礼乃是对于圣人本身的敬礼(圣巴西略论圣神,18,45;邓302)。特伦多大公会议重申这项决定,以拒绝那不赞成对圣髑和圣像致敬的新教人士,并且强调这一敬礼的相对性:“对于圣像的敬礼原来就是它们所代表的圣人的敬礼”(邓986;998)。
旧约(出20:4)所示禁止圣像的制造和敬礼,目的在防范伊撒尔人陷于外族人偶像崇拜的习气。反对敬礼圣像者即以此为藉口。对于基督徒而言,这一史实不过是禁止向肖像作偶像崇拜而已。在旧约里也早已有了例外,如:出25:18(两个用金铸成的革鲁滨Cherubims放在约柜上);户21:8(铜蛇)。
在旧约禁止伊撒尔人造像的影响下,基督徒对圣人肖像的敬礼迟迟进展,直到教会克胜异教主义时,方始衍发。艾味拉(Elvira)会议(约306年)仍禁止在教堂里挂圣像(Can. 36)。最初,人们用诸圣之像来训诲人。对圣人之像致敬(如亲吻、叩跪、燃烛、焚香)始于第五至第七世纪之希腊教会。第八与第九世纪时的反圣像敬礼者认为圣像的敬礼是回返到异教中,因而加以禁止。反对这派者有若望,达马森(4749)君士坦丁堡宗主教日尔曼(Germanus +733)与尼采福(Nicephorus +829)与斯都弟弘(Studium)修院院长德道(Theodore +826)。他们特别阐释敬礼的相对性,并说明圣像的教育价值(邓1569)。
第二十四节 现世信友与在天诸圣对炼狱众灵的通功
一、代行善工之可能性
现世信友能以善工(如代祷等)援助炼狱灵魂——信理
所谓“代行善工”(Suffrages)不仅指热切恳求的祈祷也包括大赦、哀矜、及其他善工,其中尤以弥撒为最。
里昂第二次大公会议(1274年)与翡冷翠大公会议(Decretum pro Graecis, 1439)一致宣布:“为减轻炼狱亡灵所受惩罚之苦,下列善工是有效的:弥撒、祈祷、哀矜,以及按照教会规定,信友们为彼此的神益惯于实行的其他善工”(464,693)。
特伦多大公会议针对不信炼狱的新教人士,宣布有一炼狱,现世信友可藉善工援助在炼火中的灵魂,愉悦上主的弥撒圣祭尤能减缓他们的苦楚(animasque ibi detentas fiselium suffragiis,potissimum vero aceptabili altaris sacrificio iuvari.邓983,参考邓427,456,998)。
按加下12:42—46,后期犹太教相信代祷和祭献可以援助死于罪中的人。祈祷与祭献有助于罪愆的涤除。初期基督教承继了犹太教对代祷效果的信仰。保禄祝圣那在写弟茂德书时大约已逝的忠实助理敖讷息佛洛,在审判的日子蒙受主的仁慈:“愿主到那一日赐他获得主的仁慈”。(弟后1:18)。
在传承中,这一信道的证据极其丰富。在古代文献中,保禄与戴克拉(Thecla)事迹伪书(约在第二世纪之末),首先替基督徒为亡者祈祷的习俗作证,已逝世的法高尼拉(Falconilla)恳求戴克拉为之代祷,“以便能迁驻义人的所在地”。戴克拉祈祷说:“你天上的主啊!全能者之子,请恩赐她(特莉弗娜Tryphaena)如愿以偿,使她的女儿法高尼拉获得永生(保禄与戴克拉事迹伪书28等)。戴尔都良不仅替亡者代祷的事实作证,且亦指出在亡者逝世周年日恭献弥撒的史实(De monogamia 10; de cor. Mil. , 3; De exhort. Cast, 11参见圣西彼连书信1:2)。耶路撒冷的济利禄在撰述有关弥撒的论者时,提及成圣体后为一切亡者代祷。他认为这一代祷能使亡者与天主重新和好(Cat. Myst. , 5, 9 et seq.),圣若望·基素东也给哀矜能援助亡灵作证(In phil. , hom. 3, 4),圣奥斯定亦然(教义手册,110;训导辞,172,2,2)。但是圣奥斯定强调善工并非有助于一切的亡灵,惟有那些在世善生而足以获得善工之援者,始能享此神益(论顾念亡者,1,3;忏悔录,9,11-13)。自第二与第三世纪起,基督信友的墓志铭上经常有为亡者代祷的字样,愿亡者在主内和基督内获享和平,永乐和生命。参考伊洛波里的阿拜修(Abercius of Hieropolis,在216年以前)的墓志铭:“请信主的兄弟们念此志时,为阿姨拜修代祷一下”(第十九节)。
二、代行善工的效果
代行善工就是将善工的代赎价值献给天主,以赔补炼灵之罪的暂罚。所以代行善工的效果就是免除暂罚。在祈祷中又加上一种恳求的价值。代赎是针对天主的正义的一项正式的权利,祈祷则是对天主仁慈所求的一种恳求。代赎的可能性基于由恩宠与爱德所实现的基督奥体的合一上。
按照所代行善工产生补赎效果的方式言,代行善功可分:(一)本身产生效果的善工(ex opere operato)如弥撒祭献(基督自己的祭献)(二)以教会之名义所作,与本身产生效果之善工相似(Quasi ex opere operato),如殡葬礼仪。(三)有赖于行善工者所处境界的善工(ex opere operantis),如个人的代祷,如赈济。代行善工者处于恩宠境界,为善工有效的先决条件。
一切代行善工中最有效的是弥撒(参考Suppl. , 71,3)。
三、诸圣为炼灵的转祷
在天诸圣也可藉代祷援助炼灵——共同意见
教会在追悼亡者的礼仪中,求主“因着荣福童贞玛利亚和诸圣的转祷”,使亡者达于长生(Pro defuncti fratribus etc.)。然而诸圣的转祷只有恳求的价值,因为赔补与功绩的可能性限于现世期间。
从古代信友的墓碑看来,那时人们常乞助于殉道的圣者。为了能确保这项代祷,信友们要求埋葬在殉道烈士墓的近处。圣奥斯定答复诺拉(Nola)主教保林(Paulinus)的总是如下:“建墓于殉道烈士墓地附近,本身并无益处,然而这样可鼓励生者在祈祷中,恳求殉道圣人为亡灵转祷”(论顾念亡者,4,6)。
四、炼灵的代祷与祈求
炼狱的灵魂可以为奥体的其他分子代祷——可靠意见
炼狱的灵魂既是奥体的分子,我们可以肯定地说,他们能为炼狱中的其他灵魂或现世的信友代祷,因此我们赞同素阿勒兹(Suarez)与斐拉明(Pellarmine)的意见,承认呼求炼灵代祷是一件许可而且可能的事。
维也诺(1858年)与乌脱莱特(Utrecht,1865年)会议宣布,炼狱灵魂以代祷帮助我们(Coll. Lac. , V. 191, 869)。良十三世于1889年所钦定的一篇能获大赦的祷词中,呼求炼灵在我们遇到身灵的危险时援助我们(Acta Sanctae Sedis,22,743。但在1937年与1950年的正式祷词汇集中,这一祷词未被列入)。
圣多玛斯不承认炼灵代祷的可能性,因为他认为炼灵根本不知晓现世信友的祈祷,而且由于他们所处的惩罚境界,他们的代祷不可能蒙垂允:“对此他们并不处于祈祷的境界,而需要别人替他们祈祷”(Secundum hoc [sc. quantum ad poenas] non sunt in statu orandi, sed magis ut oretur pro eis 神2之2,83,11之3;参考2之2,83,4-3)。但是由于教会从未否定为多人所信并为若干神学家所承认的炼灵代祷之理——前述大赦祷词的删除并不是否认此理的表示,我人不必怀疑其许可性。炼灵可藉天主的启示,获知现世信友的祈祷。然而,教会并不准许对炼灵的敬礼。
附:为地狱灵魂代行善工有效吗?
代行善工无助于地狱灵魂,因为他们不属于基督奥体——共同意见
圣奥斯定认为,替亡者代行善工可能减轻他们在地狱所受之苦,只要他们并非完全恶劣(non valde mali):“为亡者所作牺牲(祭台上的或哀矜的),可为他们获得完全赦免,或减轻他们的刑罚”(aut certe ut tolerabilior fiat ipsa damnatio;教义手册,110)。奥斯定解释咏,76,10(难道天主因震怒忘记了他的仁慈?)如下:“天主并不结束永罚,但减轻或暂停其苦楚”(non aeterno supplicio finem dando, sed levamen adhibendo vel nter ponendo cruciatibur;教义手册,112)。按照大葛利哥里的意见,为地狱灵魂的祈祷“在正义的审判者眼中是没有价值的”(Dialog. , 4, 44; Moralia. , 34, 19, 38)。古代士林派神学家大都采纳圣奥斯定的意见。早期中古世纪的礼仪书典中,甚至有追悼那对得救已经绝望或怀疑的灵魂的弥撒(Missa pro defuncto, de cujus anima dubitatur vel desperatur)。这个弥撒的祷词表示,如果亡者因重罪而不能到达天国时,求主减缓他在地狱所受的痛苦。
圣多玛斯师承圣大葛利哥里,主张为地狱灵魂的祈祷毫无用处,教会无意为他们代祷(Suppl. 71,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