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罗马教会的起源,圣经上只字未提。据经学家的推测,很可能是由曾在耶路撒冷“侨居的罗马人”(宗2:10),即那些在圣神降临节日,在耶京听宗徒之长伯多禄的宣讲而归化的人,将福音的种子带到了罗马。可是,伯多禄宗徒在喀劳狄在位时,即公元四四年後(宗12:17),或至少在尼禄皇帝登极(公元五四年)後,来到了罗马,立定了宗座,却是一定的事实。当保禄写《罗马书》时,罗马教会已日渐兴旺,而名闻于世(1:8)。所有的信友,大多数是由教外归化的(1:13; 11:13; 15:15-16),彼此同心合意,平安相处(15:14; 16:17)。
保禄于公元五八年初,在格林多写了本书(15:25-28)。他早有意要“看看罗马”(宗19:21),只因东方的传教工作,一时未能如愿以偿。当东方传教工作告一段落时,他遂决意要去西方扩展基督的神国。他想“当我往西班牙去的时候,我希望中途见到你们”,看看罗马(15:24),所以保禄写本书信的目的,是为通知罗马信友,他快要来到罗马。
本来保禄传教的原则是:不往别人宣讲过福音的地方去宣讲福音(15:20,21),但他却愿罗马信友从他这身为外邦人的宗徒身上,获得有益神灵的“一些效果”(1:11-15);为此,他愿藉这封书信,先给他们报告一下自己“福音”的纲要:即整个人类,不分犹太人与外邦人,都同样需要耶稣的救赎。
在保禄所写的书信中:本书的笔调自成一格,可说是一部特别涉及神学问题的书,道理深奥高超,语调沈重有力,超过其他书信。宗徒所徵引的证据,如此鞭辟入里,致使读者无一不受感动。我们只看他惋惜选民大部份被弃的事(9-11),便可举一反叁了。
本书除引言和结论外,可以分为两编。作者的命题是:“福音正是天主的德能,为使一切有信仰的人获得救恩,先使犹太人,後使希腊人”(1:16-17)。首编为教义部份(1:18-11:36):作者志在说明外邦人和犹太人都离弃了正义之道;众人之所以能成义,再与天主和好,全是藉着信德;人只能赖信德而成为天主的儿女;可惜身为选民的犹太人,大多数不知或不愿走这唯一得救的道路。次编为伦理部份(12:1-15:13):作者首先说明信友对天主对人和对自己的义务;以後劝他们善用基督徒的自由;最後问候罗马的友好,并且以赞颂天主的绝妙言辞,结束了他这不朽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