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禄在写信时,提到自己被监禁,且表示有获得释放希望的书信,共有四封:即《哥罗森书》(4:3, 10, 18)、《厄弗所书》(3:1, 4; 6:20)、《费肋孟书》(9, 13, 23三节)及《斐理伯书》(1:7, 13, 14, 17)。学者大都认为这四封书信写于同一时期,即在罗马首次被监禁的末期,约在公元六三年(宗28:16, 30, 31)。
厄弗所是一个极负盛名的古城,又是小亚细亚很重要的海港,保禄时代,是罗马帝国亚细亚省的省会,因而成为各民族文物会萃的地方。犹太人在此城既建有会堂,可知数目可观(宗18:19)。保禄在第二次传教末期,只经过此城(宗18: 19-21),但在第三次传教期间,却住了将近三年之久(公元五四五七年),建立了厄弗所教会(宗19);在此期间,并亲自或派遣门徒在全亚细亚省传布了福音(格前16:8, 9)。在宗徒巡视了希腊各教会返回时,曾派人请厄城的长老到米肋托会晤,在那里面示一切之后,预言说:“我知道在我离开以后,将有凶暴的豺狼进到你们中间”(宗20:29)。后来果真如此(详见弗、哥二书),不但在厄弗所,即在亚细亚各教会,都闯进了一些凶暴的豺狼。
本书的目的即是为驳斥当时在亚细亚所流行的异端邪说,因为有些人否认耶稣为天主,仅将他列于天使的等级中;另有些人坚持旧约禁食和庆节的法律,还有些人倡言造化二元论。在罗马被监禁的保禄有见及此,遂写下了这封书信。
这封书信实可称为“公函”,因为应在各教会内公开诵读(哥4:16),这样便可容易解释,在本书信中为什麽没有提到私人的消息和个人的心境,以及对私人的问安等语。
本书的主要论题,虽与《哥罗森书》颇相类似,但在理论方面较为抽象与深湛,且颇具系统化;所以本书在各书信中,确是深奥难明的一封,其中心思想,即是基督的教会宛如基督的妙身:为肢体的众信友与为首的基督合而为一,以及肢体间彼此的连系,即是这一妙身生命的基础(1:22, 23; 2:20-22; 4:9-16; 5:23-33)。
本书除题名(1:1,2)与结论外(6:21-24),可分为两部份:一为教义部份,一为伦理部份。在第一部份内(1:3-3:21),首先讨论基督救赎的奥迹,然后讨论基督妙身的道理;在第二部份内(4:1-6:20),劝告信友在各人地位上要保存心神的合一,并勉力修德成圣;最后劝勉信友要时常带着信、望、爱、三德的武器,以攻打灵魂的仇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