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篇》题名原为“撒罗满的智慧”,因为作者有如《训道篇》的作者,把自己的训诲教导归于智王撒罗满。这种于人无害,假托古人名义着书立论的方法,在近东文学界中可说是屡见不鲜的。但本书的真正作者究竟为谁,却不得而知。有的学者以为是“加下”所提及的大司祭敖尼雅第三;但这一说似乎不能成立,因为本书内容暗示一些敖尼雅死后发生的史事,即暗示犹太人在埃及所遭受的迫害,而且很有背弃祖传的宗教,而屈服于希腊文化主义下的危险。按现代圣经学者的论证,本书当写于公元前一五○至一二○年之间。
本书可说是为侨居在希腊文化中的犹太侨民写的:因此作者的主要目的是为教训并安慰国外的同胞,坚固他们的信仰;其次作者也希望教外人士读过他的着作后,更能了解犹太教的真谛。为此,作者特意用希腊文来着述,且采用了不少希腊哲学的术语。因此本书的外衣,的确是一部希腊的文学名着,但骨子里的思想,却是清一色的犹太宗教思想。
至于本书的分析,有数种不同的分法,不过较普通而又简单明显的分法,乃是将本书分为前后两编。作者在前编(1-9)阐述“智慧”的重要、性质与效能,以及世人,尤其以色列人对她应有的态度;在后编(10-19)则以圣祖们的历史,证明“智慧”的伟大成就,以及对人类的裨益。为了中国神职界人士阅读和引用的方便,本书的章节是依从“拉丁通行本”;又凡括号中的经文是译自“拉丁通行本”。
本书的神学观点,较其他旧约各书更近乎新约的启示,所以有人称本书为“新约的曙光”。新约作者,虽未指明引用本书,但事实上,曾多次引用了本书,为讲明耶稣所启示的真理。参阅罗9:19-23及12:12-22; 格后5:4及9:15; 伯前1:6, 7及3:5, 6;希1:3及7:25, 26等处。
关于本书正经性的问题,虽然基督教追随犹太人不以本书为正经,但我们根据“真理的柱石和基础”(弟前3:15)圣教会的传统,承认本书是在天主默感下写成的,因而一如其他经卷应列入正经书目内。